4月1日开始,《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在九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九江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16种活动被禁止。
在九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被禁止的活动有:
(1)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或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修建靶场、强烈爆 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3)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4)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物体;
(5)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6)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他物体;
(7)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8)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9)焚烧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的秸秆、垃圾、落叶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放风筝等;
(10)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11)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在九江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被禁止的活动有:
(1)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2)存放金属堆积物;
(3)种植高大植物;
(4)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5)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保障飞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不仅关乎出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运行的整体秩序。九江庐山机场将联合驻场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同时也将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九江日报记者 陈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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