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九江市城市道路管理通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标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外,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将进行常态化管理。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对象车辆为未取得国家CCC认证、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其中包括已经超过过渡期,不允许再上道路行驶的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牌照的非标二轮车。只有悬挂红牌的电动自行车、蓝牌的轻便摩托车和黄牌的普通摩托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国省道穿村过镇道路,学校、市场、医院、建筑工地等区域周边道路。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驾驶各类非标二轮电动车行为;各类非标二轮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行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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