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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存“黑气”177瓶!多部门联合捣毁三处“黑窝点”

2024-10-21 14:52:09   作者:  编辑:晏娇丽   来源:柴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近期
柴桑区住建局
联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成员单位
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商务局等部门
成功捣毁三处黑气瓶”
非法储存窝点
抓获违法行为人3人
当场查获“黑气瓶”177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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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
该区燃气专班联合执法组
在辖区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
有人在居民区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掌握有关线索后
柴桑区公安局联合燃气专班
立即展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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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风指认违法现场。

并于9月27日
先后在港口街镇茶岭村
城子镇龙江湖村、涌泉乡周家地戴山新村
居民私房内
查获非法储存“黑气瓶”窝点
经现场清点
共有177液化气罐
其中非辖区液化气公司
所有的产权液化气瓶169
存在安全隐患气罐13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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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处窝点地处居民区
周围有大量居民居住
存在较大风险
联合执法组立即对涉案气瓶进行查封
同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将液化气罐转移至安全储存点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现场调查核实
杨某风、廖某算、黄某香
在均未取得
燃气经营许可证及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
将液化气罐储存在自己家的私房内
其非法储存气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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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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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算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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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香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
违法行为人
杨某风、廖某算、黄某香
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

一旦发生危险事故

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请广大群众切勿非法储存

同时

购买液化气罐

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站点 

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

坚决不用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燃气

漠视生命安全

一律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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