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徐红波报道: 9月29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禁火令》规定:禁火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火区域。
《禁火令》强调,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禁火令》明确,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12119(森林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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