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彭玮、金克婕报道:1月30日中午,在九江柴桑区沙河街道公园北路路口恰巧路过的桂先生拾到黑色手提包一个,桂先生简单翻看包内物品后发现除了大量现金没有失主相关身份信息的材料,桂先生果断选择报警,并在现场耐心等待民警。
民警抵达现场后,立即与桂先生一同清点了包裹内的物品,确认总额为人民币3万元。清点完毕后,自称失主的叶女士赶到现场。然而,由于包裹内没有有效身份信息,叶女士除表示包裹内有现金外,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尽管现金金额与遗失金额相符,但鉴于金额较大,民警仍将钱包带回派出所,并要求叶女士前往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
因为现场民警除了发现钱包里面有现金以外,没有任何能证明失主身份的信息,所以为了防止这个钱物归还错误,民警将这个钱包和在现场自称是失主的叶女士一起带回派出所,然后经过民警视频监控查证属实,这个钱包确实系叶女士在骑车经过该路口的时候不慎遗失,民警立即将钱包归还给叶女士。
经调查,民警发现叶女士确实骑电动车途经公园北路路口时转弯,导致手提包不慎滑落。在确认叶女士为手提包的主人后,民警迅速将钱包归还给她。尽管归还过程略显波折,叶女士仍对民警的严谨负责态度表示赞赏,并对桂先生的拾金不昧之举表达诚挚的感谢。
大江网九江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讯"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九江频道 电话:0792-827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