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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签发2023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
全力推进人水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建设
日前,九江市委书记、市级总河(湖)长刘文华签发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围绕“河湖安澜、生态健康、环境优美、文明彰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建设目标,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实的水生态保障。
总河(湖)长令指出,各级河(湖)长要按照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九江市河湖长制履职评价及述职规定》,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督促、协调河湖管理、治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进一步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依法治河护河新机制,合力推进河湖管护;要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大力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以及“河小青”志愿服务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持续强化水安全保障、水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利用,按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人水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建设。(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汪东平 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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