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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业务可以“全城通办”
业务类别
新生儿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死亡注销
所需材料: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非主项变更
1.婚姻状况变更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
2.文化程度变更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3.兵役状况变更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兵役状况证明材料(如退役证、士官证、军官证等)
4.服务处所和职业变更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户口簿
所需材料:户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旧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补领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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