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九江市工业企业“五到位”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我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有关规定,2月8日,九江市制定了《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复工复产条件,要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和人员管控到位“五个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
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明确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重点疫区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防控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防疫措施到位
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人员管控到位
企业要尽量避免员工集聚,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同时,要落实复工复产组织责任,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做好复工复产帮扶,加强防疫工作监管。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落实好工作责任,工业园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由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工信局牵头负责;园区外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各类工业企业要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按照企业属地及规模情况,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街道)备查。
《通知》指出,各地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支持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地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将复工复产企业纳入当地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疫情调度制度,强化监管监控,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恢复生产“三不误”。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由主管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负责参照执行。同时,《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大江网九江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讯"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中国江西网九江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九江频道 电话:0792-8275110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