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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记者周学军报道:九江市湖口县的网友给中国江西网九江分站新闻热线0792-8275110打来电话,称该县流泗镇有家民办幼儿园的校车是冒用的档案,而且驾驶员证照不符,家长担心这样的校车接送孩子存在安全隐患。3月16日,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记者回复,网友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该网友介绍,湖口县流泗镇民办幼儿园有台赣G82823的校车,档案是冒名顶替的。而且驾驶员证照不符,长期驾驶该辆校车上路,在农村道路接送小孩上学,给幼儿园学生和周边老百姓带来安全隐患。网友希望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严查严管。
3月16日,记者与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该大队宣传科民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记者回复,网友反映的车号不对。赣G82823是一辆私用面包车,非校车,为湖口县马影镇某建筑商所有,常年在外地,未从事与幼儿接送相关的任何活动。
民警介绍,根据网友的描述,该车应为赣G83823,是流泗镇一家名为“童心”幼儿园的校车。根据相关规定,校车的行驶路线需要事先报批,并交由交警部门勘查审核。3月4日,该车还因未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被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过。
记者从湖口交警提供的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赣G83823为中型专用校车,被处罚人秦某,准驾车型A2。4日16时许,秦某驾驶该车在湖口石钟东大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被公安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处决书并未记录准驾不符和档案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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