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围绕扩面征缴、落实政策、狠抓监管等工作,切实做到优先投入,优先安排,优先解决,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加强扩面征缴,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较好。2015年,全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4.6万,征收养老保险费1.8亿元,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98万元。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28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8.46万人,参合农民73.29万。征收医疗保险费10712万元,占年初任务的1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顺利推进。2015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8万,其中缴费人数22.3万,享受人数9.5万,收缴保费2450余万元,其中代扣代缴保费2188.5万元,民生工程任务完成率102%。工伤保险稳中有升。2015年,参加工伤保险3.8658万,其中企业职工2.2671万、行政事业单位1.5987万,征收工伤保险金457万元,比2014年略有上升。生育保险稳步推进。2015年,参加生育保险2.75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1.7692万人,行政事业单位1.5987人,完成全年任务106%,征收生育保险基金631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逐步扩面。2015年,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02万人,征收失地农民保险费80万元,支付失地农民养老待遇310万元。
落实各项政策,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1.34万人准确办理调待工作,全县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加近4475万元,并于2015年6月中旬将调待资金全部发放到职工手中。及时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55元/月提至80元/月,增幅达到45%,我县及时调拨资金,所有提标养老金均在3月28日已经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抓好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政策规定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能够全面及时落实到位;落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大病统筹保险方案,在缴费标准和原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统筹支付限额由10万元调整为25万元,继续推行城镇居民中医药门诊统筹和学生门诊统筹补偿制度。
狠抓基金监管,基金效益不断提升。加强医疗保险“三定”管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把入院关,定岗医师要认真核对参保(合)患者信息,并到定点药店明查暗访。改革付费方式,加强稽核监管。继续推行总额付费和单病种付费,实行了最高限额控制。同时在城镇居民医保中开展“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6个病种单病种付费试点。加大医疗保险稽查力度,对我县自2012年以来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各类社保基金、就业等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46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